医疗博士VS博导:网上网下的论战
本报记者韦文洁发自深圳
曾延华:美籍华人,同济医科大学博士,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曾赴德国、丹麦、美国学习工作十多年。
陈建良:医学博士,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代主任,主任医师。
“曾延华,你到处血口喷人,在外面小心一点!”
“曾延华,你究竟有没有人格,现在服不服?”
坐在旁听席前排的一群年轻人,开始指着被告席上一位50多岁戴眼镜的黑瘦男子破口大骂,捋袖挥拳……
“咣……”法槌突然爆发出的警告声,让喧嚣的法庭又恢复了平静。
让人惊讶的是,发生在9月22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时的这一幕,胜诉并当庭发难的原告博导陈建良,和被告博士曾延华,不仅是同一家医院同一个科室的医生,还是被告的上司。
“四大恶行”风波从网上刮到网下
要理清上述发生的一切,不得不提到一篇发表在互联网上的文章。
今年4月21日,在互联网“正义论坛”、21CN.COM社区论坛上,出现了一篇《谁来切实管管医疗行业的医疗质量,医疗法规执行,学术论文造假和医疗乱收费?一个美国回国博士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医疗一年实名投诉无门的经历》的文章(以下简称《谁》文),随后被众多网站转载。
在这篇长达万字的《谁》文章中,公开点名指出博导、主任医师、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代理主任陈建良(以下简称陈),“乱收费、死亡率高、收红包和学术造假等‘四大恶行’”。
《谁》文认为:“陈根本无能力做好科室负责人的工作,实际临床技能很差,违反规定中饱私囊,在医疗岗位上胡作非为,所有神经外科大手术,心里没底都敢开,都不怕病人死”等等。
经过网络的迅速传播,陈和同一科室的美籍回国博士、副主任医师曾延华(以下简称曾)均让系统内的医生“刮目相看”。
“《谁》文上网后,经常有人打电话问我这个事情,戴有色眼镜看我,搞得我心神不定。”陈告诉《法制早报》记者:“他太过分了。”
到了5月份的一天,早晨8点多,在科办公室交班的时候,干胜医生看到两人出现了肢体冲突。曾当时报警了,还来了两个警察。
6月25日,曾延华的手机响了,是罗湖区法院的通知:“你赶紧来法院一趟。”原来陈建良已向法院起诉,状告曾名誉侵权。
9月14日,在即将开庭前,法院希望庭外和解。曾认为和解可以,但必须答应他三个条件:“一是对方必须承认我在网上公开的一些问题是真实的,二是对方必需赔偿我10万元(对方诉请我赔偿的一半),三是在科室里公开向我赔礼道歉。”
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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