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被称为是博客的元年,作为新生事物,博客的技术和理念先于法律而行,现在的博客纠纷日渐端倪,显现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
有关博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复杂的,也是值得研究的。如博客的拥有者、运营商以及与博客作者的关系;博客作者享有的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保护等等,还有博客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和普通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的区别,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的。
博客惊现“原子弹制造课程”
2005年年底,一位留美博士的博客让不少网友们倒抽一口冷气:这位博士在博客贴出了一篇名为《超级DIY,手把手教你如何制造原子弹!》的文章。全文共1万多字,分为4个章节,详细地讲解了如何提取核物质及制造原子弹的全部过程。而相关专家表示,这篇文章里传授的原子弹制造手段虽然简单粗糙,但是确实可以产生核爆炸。如果照这种方法操作,制造者将遭受到严重的核辐射。
博主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称,这是他从美国某物理学杂志上看到的一篇关于如何制造简易核装置的文章,他翻译后放到了自己的博客上。他说在国外这种教人制造一些稀奇古怪东西的文献资料随处可得,因此并不觉得贴到博客上会有所不妥。
假杨振宁新浪开博
2006年年初,在新浪博客中,一个名为“杨振宁的BLOG”吸引了人们的注意。这个博客的注册时间是2006年2月23日,没有一篇文章,有不少网友点击。而杨振宁本人却表示,他从来没有委托过助手帮他开通博客,自己也不会开通博客。
关乎杨振宁新浪开博一事情,新浪网编辑称那是一位自称杨振宁先生助手的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表示希望能在新浪为杨先生开个博客,发表杨先生的一些文章、想法等。新浪收到邮件后也特别谨慎,不知道这个人是真是假。他们非常欢迎杨先生来新浪开博客,但也害怕有人冒充他。
事后,一则“关于整顿虚假博客和不当言论的公告”出现在新浪博客频道。新浪表示“新浪博客提醒广大网友注意鉴别真假,欢迎网友对假冒他人名义的博客进行举报”。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