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动机
刺激、牟利引发偷拍行为
■寻求刺激
今年8月,宋某在西单图书大厦用手机偷拍买书女孩们的裙底风光被抓获,宋某声称自己“工作压力比较大,心里空虚,一直想找点刺激”。寻求刺激成为偷拍者的一大动机,越来越多冠以“偷拍”字样、涉及个人隐私的图片传到网上后,吸引了同样寻求刺激的网民点击,甚至成为搜索热门。恶性循环使有偷拍行为的惯犯或登徒子越来越多。“手机可以使我们在毫不知情时被偷拍,无奈地成为网络走光事件的主角。”一位女网友如是说。
■敲诈勒索
以敲诈勒索、从中牟利为目的的偷拍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伤害。在日本娱乐圈2001年轰动一时的偷拍事件中,深田恭子、米仓凉子等众多一线女星在温泉被偷拍,事后这些录影带在书店中被公然贩卖;松岛菜菜子也曾被偷拍,而录影带没曝光据说是因为其经纪公司出钱购回;《壹本便利》因刊登了偷拍阿娇换衣曾一度令杂志脱销。手机拍照功能越来越强,用照相机、摄像机偷拍进行敲诈勒索、从中牟利的情况也普遍地发生在手机上。
■心理问题
就偷拍者的动机,北京某医院的心理医生周大夫告诉记者:“大致分为三类,勒索、心理变态或者是无目的只是好奇。如果以勒索为目的,那么偷拍和绑架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手段不同,至少从动机到行为能够找到解释的根据,不过是违反了被公认的道德标准。如果是心理变态,要看他的动机是否偏向于性,即借助某种非正当手段获得性满足,譬如像手机偷拍隐私部位。第三种的界定比较难,其实人人都有好奇心,尤其是年轻人,我的建议是通过正当的渠道获取相关知识,而不是通过偷拍解决,当然这牵扯到教育和社会问题。”
遭遇偷拍 百姓:自认倒霉、息事宁人
街头的随机采访显示,大多数女孩子表示,如果被偷拍只能自认倒霉,只有被勒索或照片曝光,才会考虑如何应对,但大多首选息事宁人,对簿公堂是最后的选择。当记者问隐私和权益哪个更重要时,大多数被采访者不置可否。
有网友在论坛留言说,当手机摄录功能出现后,意味着你我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偷拍的牺牲品,在很多公共场合的安全感大大降低。但换个角度想,变态的人总是少数,而且又觉得自己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也没做什么亏心事,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此,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明星:无可奈何、苦不堪言
对明星而言,手机偷拍更是让他们苦不堪言。正在拍摄《鹿鼎记》的刘孜和《武林外传》中郭芙蓉的扮演者姚晨都曾有面对手机镜头无奈的经历。“拍戏时常会有人围观,他们掏出手机就拍,根本不管你是在吃饭或是换衣服,即使助理去交涉,也没什么效果,因为手机拍摄太方便了。平时走在路上,如果有人认出你掏出手机就拍,我也很无奈,这种事情又不能报警,只好调头走掉,”刘孜无奈地说,“但我认为手机越来越先进并不是坏事,最根本的方法是出台相关制度来约束。”
姚晨认为,随时随地的手机拍摄让自己感觉没有安全感,“手机科技越来越发达是好事情,不过同时希望人的素质也能提高。吃饭走路的时候会有人突然掏出手机拍你,我觉得是一种个人骚扰,很不舒服,但很无奈,又不能指责别人,如果能够出台相关规定,这种很不舒服但又不能说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专家观点
隐忍偷拍背后的法律缺失
■心理学家:个性差异决定应对方式
至于被偷拍者知情后的反应,周大夫认为可大致分两种:“要么是息事宁人,不愿意公开;要么是勇敢地报警将坏人绳之于法。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息事宁人者属于外部控制型的个性,她们感觉事件的结果主要由外部因素决定,并非靠自身力量能够左右;而勇敢报警者属于内部控制型的个性,她们自我控制感强,认为凭借自己的努力可以解决问题,因此她们的态度比较乐观、积极。”
■社会学家:想保护隐私也想偷窥隐私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的陆教授分析,“被偷拍对象愿意自食苦果,一是对此类事件的解决缺乏期望,二是跟中国人传统的处事方式有关,就像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一样。”那么,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否助长了偷拍现象呢?陆教授并不认同,“不是这样的。关键还是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舆论的导向以及集体意识也需增强,否则靠个人单打独斗,成本太高而且效果也非常有限。”
另外,虽然偷拍为人们所不齿,但人们在害怕自己隐私被曝光的同时,又非常喜欢看别人尤其是名人的隐私。其实,人们对偷拍的心态是很矛盾的,这点可能也是大家不愿去追根究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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